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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以更配套的措施促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2017-04-26 10:03:01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 统筹煤炭去产能稳供应电视电话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落地见效,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连维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对统筹做好煤炭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能源局王晓林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宋元明副局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彭建勋副会长分别就推进建设煤矿产能置换、促进先进产能释放、强化安全生产和行业自律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去产能的攻坚之年,面临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减法和加法、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努力实现科学精准去产能、有序有效去产能。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当前煤炭供需和去产能的新变化新特点,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去产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另一方面要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炭稳定供应。当前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去产能。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胜劣汰退出落后产能。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继续加大环保、国土、质量、安全、能耗等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坚持在确保安全和减量置换的前提下有效释放先进产能。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减量置换是“十三五”期间新增产能的基本要求,任何释放产能的措施,都必须以安全生产和减量置换为前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加快已核准项目建设和联合试运转,加快推动国发〔2016〕7号文件之前已实施且具备条件的项目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