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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怒批“铁公鸡” 现金分红或挂钩定增(3)

2017-04-10 21:20: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公司章程就相当于上市公司的‘宪法’,分红安排一旦写入公司章程,具体怎么分红、何时分、分多少,都由公司根据章程规定自行决定。只要股东大会通过,最后就是有效的。所以,上市公司分红本身是公司自己议定的内容,但是需要符合行政监管机关的原则规定。”冯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监管层并不限制公司分红的方式,但是相比现金分红,“高送转”往往直接联系到股价,被利用进行个股的炒作,所以监管层对现金分红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冯诚认为,监管层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和章程履行分红承诺,并非要求公司将全部利润无条件分掉。“中国的分红制度也不是制约上市公司将经营累计取得的收益,用于再投资或者再经营,而是希望上市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拿出一部分与股民分享。”他告诉记者,监管层在制度设计时也企业所处的阶段等因素考虑在内。

《通知》在要求公司披露长期回报规划时也提出,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