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刘士余怒批“铁公鸡” 现金分红或挂钩定增(2)

2017-04-10 21:20: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分不分红,谁说了算?

在8日举行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上,刘士余对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分红的现象专门提出批评。他甚至提出,“从整体看,如果上市公司不给股东现金分红,对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

上市公司要不要分红,是靠公司的自主决策,还是要监管层的行政命令?还有观点提出,发达市场上市的许多科技公司,上市多年也依然不分红,为何A股的上市公司就一定要分红?

这并非今天才有的新争议。2012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通知》对上市公司制定分红政策的程序、IPO首发招股书中的披露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并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政策挂钩。

根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在章程中写明现金分红安排,具体到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以及各期现金分红的最低金额或比例等,都要一一列明。最后方案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具体执行。

同时监管层还将分红承诺提高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知》规定,在IPO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安排,公司是否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以及长期回报的规划,并以“重大事项提示”的方式,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