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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债转股加速应汲取前鉴

2018-07-03 09:18:18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社论:债转股加速应汲取前鉴

本轮债转股启动至今已近两年,鉴于效果不如预期,金融监管部门日前纷纷出台政策加速债转股落地。

继6月24日央行定向降准助力“债准股”后,6月29日晚间,银保监会印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作为债转股众多政策中的重要配套政策落地。前者通过释放约5000亿元低成本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后者旨在拓宽债转股资金来源,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

这一轮债转股启动于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目的是以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不过进展并不顺利,截至去年底,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项目签约金额共计约1.6万亿元,落地金额只有约2300亿元。

从近两年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债转股“落地难”既有制度上的原因,也有资金上的制约。按照此前规定,债转股实施机构应当由一家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主出资人,主出资人是指拟设实施机构的最大股东,其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实施机构全部股本的50%,这就造成银行资本消耗过大。所以,在资本紧约束的当下,银行开展债转股业务的积极性一直不够。

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公布的新政直面了这个问题。如《办法》不再要求主出资银行持股超50%,有效减轻了商业银行资本负担;且在股权层面上,允许多元化参股,虽然提到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但没有明确商业银行必须控股,同时也对外资给予“国民待遇”,有助于吸引对该领域感兴趣的资本进入。

资金方面的制约则表现在,过去对债转股实施机构如何融资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银行只能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此番《办法》拓宽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多种资金来源,如给予机构成立私募子公司的权利;加上不久前央行定向降准又释放了大约5000亿元资金用于债转股,债转股落地“资金难”的问题有望缓解。

与此同时,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债转股双方博弈难题还需进一步加以解决。转股定价是当前债转股双方博弈的核心,企业经营如何、市场前景好坏等都会影响转股定价。目前债转股实施机构只能从企业报表上了解其经营情况,企业真实前景如何,有无其他风险负担并不完全清楚。且在操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地方政府态度以及其中难以估量的道德风险影响。

无疑,欲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博弈难题必须破解。一方面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债转股交易的信息披露质量和信用记录管理,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风险评估,令转股价格更加公平合理;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理清债转股交易过程中定价机制、风险承担机制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博弈成本。

此外,央行近日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支持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的同时,明确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项目。因此,市场化债转股要以主体甄选为前提,选择行业有前景的企业进行债转股,如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有望逆转的企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型企业等。

可以说,近日金融监管部门纷纷出台政策加快推进债转股,解决了部分阻碍因素,同时对于造成过去近两年债转股“落地难”的因素,仍需要破解和值得借鉴。

  编辑:许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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