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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储粮集团超范围开展粮食购销业务

2018-06-21 09:06:29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储粮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北京分公司等8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储粮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中央储备粮棉油的经营管理,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调存等任务。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储粮集团公司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72家、参股公司25家;资产总额13 220.63亿元,负债总额12 523.36亿元,所有者权益697.27亿元,资产负债率94.73%;当年营业总收入1752.8亿元,利润总额42.04亿元,净利润36.7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6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5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储粮集团公司突出中央事权粮油经营管理主业,适当收缩产业链条,清理退出非主业经营业务;推进直属库区域一体化、财务集团管控和物流公司专业化等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控;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智能化粮库建设,探索现代化监管手段,提升仓储能力和条件。审计也发现,中储粮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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