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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国药集团未经董事会决策批准所属企业设公司

2018-06-21 09:05:39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2018年第26号公告: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药集团总部及所属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国药中生、国药控股)等7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国药集团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医药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国药集团至2016年底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767家、参股公司144家;资产总额2555.14亿元,负债总额1631.52亿元,所有者权益923.62亿元,资产负债率63.85%;当年营业总收入3176.16亿元,利润总额135.73亿元,净利润105.3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8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2.8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国药集团围绕自身发展战略,推进医药分销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强生物制品、化学制药等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研发中心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试点,实施董事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经营层高管人员选聘、薪酬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改革工作,强化特困企业治理,持续降本增效;健全授权决策体系,扩大二级子公司经营决策权,逐步完善以经营业绩、节能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审计也发现,国药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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