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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叫停药房托管?千亿元市场生变
■本报记者 张 敏
湖北省卫计委对药房托管的回应引起市场关注。
6月12日,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官网发布“百名楚商走进卫计委,解惑‘医药’改革”一文。其中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提出:目前部分医院存在独家托管的现象,其他医药商业公司无法通过公平竞争获取配送份额。卫计委是否允许独家托管,后期是否会加以干预?
对此,湖北省卫计委的回应与解答是:2014年,省卫计委出台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药房托管”。“从2017年7月31日起,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取消了药品加成,也就是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进入了医疗改革,所以药房托管在我省是不允许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又一地监管部门对药房托管一事作出回应。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药房托管业务全面遭禁,则影响的是千亿元级别的市场。
湖北对药房托管说不
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官网显示,对于企业的提问,湖北省卫计委表示:“可能企业家提出药房托管,更关心的是药品配送、延伸的问题,去年中南医院进行了药品配送机构的遴选,今年一些公立医疗机构也在考虑这方面的事情。随着医改深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骨干配送企业。从政策层面来说,我们是鼓励集中配送的,建议不要独家配送”。
除了湖北省明确表态外,上海卫计委也对药房托管表达了明确态度。上海市卫计委6月1日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及,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实施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认真评估药房供应链优化合作模式,使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断药品收入与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