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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通报近期煤矿较大事故:提出五点要求

2018-06-05 09:27:1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五坚定不移淘汰退出落后产能。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对于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以及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小煤矿,要坚决淘汰;对灾害严重、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非机械化开采、产能小于规定要求以及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要按国家规定有序退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煤矿,要依法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发现继续进行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各产煤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所有煤矿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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