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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详解粮食收购政策:适当延后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

2018-06-01 09:13:4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下调最低收购价格,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要素主体的重要举措。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5元,比2017年每斤下调0.03元;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斤1.20元、1.26元和1.30元,分别比2017年下调了0.10元、0.10元和0.20元。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收购价指的是到库价,与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价格不同,农民售粮前要综合考虑搬运、运费等成本,自主决定到粮库售粮还是卖给粮食经纪人。

为了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今年国家提高了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质量等级标准。中储粮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储粮要严把粮食入库质量验收关,中储粮直属企业将督促收储库点在显著位置摆放等级标准参考样品,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开展收购前的检验人员培训,严格按国家规定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车造成不必要的奔波。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将严格按照《预案》规定,配合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

为了确保售粮款落到农民的口袋里,今年《预案》明确要求不再由收储库点代为支付粮款,而是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者。据了解,中储粮集团已经实现了委托收储库点“一卡通”全覆盖,所有最低收购价粮食必须全部通过政策性粮食“一卡通”收购系统进行收购,加强线上审核与现场监管,确保收购真实。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管,确保将售粮价款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严禁“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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