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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旋风近万字回复上证所 信息披露再爆三大疑点

2018-05-10 10:49:54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此外,黄河旋风表示,不存在自始无法控制上海明匠的情况,黄河旋风对上海明匠进行收购,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从而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回报广大投资者,不是单纯为了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报表以增加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客观来分析,上述上海明匠拒绝黄河旋风派驻的财务负责人履职等行为,是否为失控的表现呢?难道此前黄河旋风没有察觉到一丝“失控”迹象吗?

对此,黄河旋风在《公告》中解释说,公司认为失控过程是渐进的,有迹象但不明显,而且上市公司一直在努力尝试进行融合和管控,在失去控制的前期无法进行明确的信息披露。

可见,失控“有迹象但不明显”,这是黄河旋风对年报审计期间及此前上海明匠一系列行为的表述。那么,这一系列行为包括哪些呢?是否为“不明显”的行为呢?

在交流会上,杜长洪对此举例:

“去年(2017年)在媒体上有一篇文章,内容为上海明匠在石家庄市签了一个产业基金。这个产业基金后来我们感到比较被动,是因为到了监管部门通知我们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所以让黄河旋风在信息披露方面受到了一个处罚,因为我们原来确实不知道。”

“2017年下半年以来,上海明匠成立了不少分公司。这些分公司我们也没有掌握,黄河旋风也没有得到相关报告。后来是有人提供了信息,我们用了天眼查才发现。这个也没有经过我们的批准和授权。”

换言之,在上海明匠妨碍黄河旋风派驻财务负责人的正常履职、不配合安装人力、采购软件、私下签约产业基金、私下设立大量分公司等一系列行为后,黄河旋风仍认为“不明显”,称其对上海明匠管理失去控制的时点为2018年进行年报审计期间,故其对于上海明匠失去控制的信息披露日为2018年4月26日,之前并没有进行披露。

  疑点三:管理层是否勤勉尽责之疑

黄河旋风在《公告》中表示,决定出售上海明匠的原因为:黄河旋风和上海明匠业务跨度较大,强行控制有可能对上海明匠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上海明匠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为了保护黄河旋风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决定整体转让上海明匠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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