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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租赁住房不能一卖了之 预租权益难有法律保障

2018-04-27 09:44:59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利用金融手段解决回款难题

NBD:招拍挂方式竞得的自持用地做租赁住房,拿地成本高,会使得企业回款压力变大,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尹飞:回款需求首先要看企业为了拿地付过多少资金,企业的出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企业自愿的行为。目前的高地价,恐怕还是与个别企业在拿地时不理性、试图以租代售继续炒房的心态有关。但这种做法显然与政府鼓励租赁的政策目标是不符的。企业在出价拿地的时候如果更加理性,如果大家不去抬价而是在底价或低成本去拿地,这样的话回款压力会不会更小一些。

既然地价是通过市场决定的,如果企业出价时错误估计了市场,将来推出产品时市场不接受,就只能风险自负了。

NBD:您认为企业该如何解决回款难题?

尹飞:首先,企业作为经营者、作为商人,应当理性。要做房屋租赁的规模化经营,除了直接拿地去建设租赁房之外,仅就市场化的方式而已,企业还有长期租赁、收购存量房这些获取房源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第二,企业应该充分认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导思想的深刻内涵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变化。为了鼓励租赁经营,包括北京在内很多地方都会在土地等方面进一步放开,例如允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租赁房。较之于国有土地,显然成本会低得多。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实现成本控制。

第三,充分运用金融手段解决回款问题。一旦租赁的规模化经营做起来,企业如果能够提供比较好的租赁服务,就可能获得较为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完全可以实现证券化,这恰恰是很多信托、理财所需要的。国家也在积极推动租赁市场建设,近期会出台相关金融政策(4月25日,住建部、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金融手段、通过与金融投资者分享收益来解决迅速回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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