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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 须依托医疗机构办

2018-04-17 13:21:01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线上服务

互联网医院 须依托医疗机构办

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收费、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线上服务,更方便人们看病就医。

不仅能预约挂号、移动支付,部分常见病慢性病还可在线复诊

互联网上能不能看病?能,而且可以开设互联网医院。文件明确鼓励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允许举办互联网医院,医疗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都可以在线上开展。

曾益新介绍,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从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保结算、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相融合。

“我国医疗资源的配置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一些偏远地区优质的医疗资源比较匮乏,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但是,医疗系统最关键、最核心的资源是医生,而医生的培养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很难做到均衡配置。通过‘互联网+’技术,把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到资源匮乏地区,有利于改变这种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状况。”他说。

具体而言,在“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上提供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也可以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等服务。

焦雅辉介绍,互联网医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医疗机构为提供主体,网上诊疗项目必须与实体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一致。第二种是互联网公司、企业等举办的互联网医院,比如北上广的优质专家资源,可以利用这个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为患者提供一些服务。但这种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实行线上线下一致监管。

互联网上允许开展的医疗服务分为两类,一是互联网诊疗核心业务,即给病人看病,提出治疗方案开出处方,如远程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等。另一类是非核心业务,目前已有很多互联网诊疗辅助服务得到应用,如预约挂号、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一些人工智能支持的临床决策辅助业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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