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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当做“单位人”? 医生需为自己买一份医责险

2018-04-09 14:11:46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1973年,日本医学协会牵头,联合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公司等 5 家损害保险公司,建立了医生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简称 JMA 保险)。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 JMA 会员的医疗过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使病人和医生之间的纠纷能够得到公平、迅速、有效的处理。”因此,日本的医生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依托于行业组织、个人补充参保、由商业保险机构运作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和日本的做法相似,此次深圳市医师协会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公司负责建立及管理“深圳医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处理中心”。作为保险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该理赔中心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调查、评估及后续索赔工作,确保保险公司依法依约、及时赔付。

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国家,美国在100 多年的探索、完善后,几乎所有州的法律都强制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除佛罗里达州允许医生提供其他方式证明赔付能力外),这是医疗机构进行经营及医生进入医院从事诊疗活动的前提条件。

许飞琼在文中提到,在美国,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患者及其家属一般不会找医院和医生,而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处理。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下,美国医院医疗过程的每个步骤,从挂号、开药到治疗,都会有保险公司的全程参与。正因如此,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无论是医院、医生,还是患者,都更依赖于保险公司。医院与医生不会遭受巨额索赔,患者也可以顺利得到相应的赔偿。

“深圳市的医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推进由政府支持,意义非凡。”中国首家医生集团创始人、血管外科医生张强认为,患者到公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日益尖锐,很多医生难以展现自己的医疗价值,医患纠纷愈演愈烈。医生自由执业后,医生将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而打磨医术,将为打造品牌而优化服务,更不敢乱开大药方、搞过度医疗。张强说,深圳有适合医生自由执业的土壤。

2017年4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施行,新条例和细则规定,在职医生可以开办诊所。

从“单位人”到“行业人”

北京几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并没有对医师执业责任险表现出太大兴趣。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麻醉科主任医师、医疗保险办公室处长敖虎山说,目前医生缺乏积极性的原因是医生还是“单位人”,医疗机构已经购买了医疗事故险。出现医疗事故和纠纷时,由单位出面负责调解、赔付等。敖虎山说:“如果未来医生变成纯粹的‘行业人’,我相信他们会有购买这种保险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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