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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当做“单位人”? 医生需为自己买一份医责险

2018-04-09 14:11:46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在过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出现医患纠纷,往往是医院直接对患者做出赔偿,如果责任属于医生个人,医院再对医生进行内部追责,如罚钱、扣奖金等。而在未来医生多点执业和自由职业的趋势下,法律的出台明确了医生执业责任,而医师执业责任险就为医生从事医疗活动提供了一份保障。

“当面临一些急诊、危重症、疑难杂症,需要开展一些新技术、实验性的治疗时,医师执业责任险会减少医生的顾虑。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以全权交给第三方处理。”赵江宁认为,这对医院、医生、病人都十分有益。

被多点执业改变的业态

“多点执业、自由执业是未来医疗行业发展的大势。”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医师执业责任险发展得如何,取决于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的繁荣情况。

所谓医生多点执业,就是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因为国外的医生都是自由职业者,所以“多点执业”一词看起来有着浓厚的中国特色。在深化医改的大背景下,国家开始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均衡各地医疗资源。

有医疗行为则免不了出现纠纷。长期以来,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是法律责任主体。作为拓宽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办法之一,2014年开始逐步在全国推广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目前中国医疗体系中最常见的医疗责任保险。这类保险的参保主体一般多为公立医疗机构,投保机构发生责任事故后,患者可以向第三方保险公司提起索赔。

而随着多点执业的医生逐渐增多,公立医院体制下的保险问题和医生的执业需求产生了矛盾。“当多点执业医生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医院为医生提供场地和设备时,他们之间更像合作而非隶属关系。”刘晔说,这时候直接保障医生个人的医师执业责任险作为一种必需品产生了。

深圳版医师责任险在司法管辖范围上明确,其他地区的医生可以在深圳购买医师责任险,而对于深圳医生而言,在深圳以外区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纠纷,同样可以使用医师责任险。这就为时常应邀参加一些医院外会诊医生们带来了很大的保障。

赵江宁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才果断地买下保险的。“在日本,如果不购买医师执业责任保险,没有医院敢聘用。”赵江宁曾在2014年去日本大阪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器外科交流访问2年,因此对于深圳推出的这份医师执业保险,她期待已久。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许飞琼2015年在《保险研究》杂志上发表题为《国外医疗责任保险及启示》一文中也提到了日本的医生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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