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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活土地权能推动山区扶贫产业发展(3)

2018-02-27 09:31:1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土地股份合作,打造“股份农民”,被认为是山区扶贫产业发展的一条好路子,在此过程中,关键还要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示范合作社,提高运行质量。

针对山区农业在发展中,基层反映较为突出的贷款难、农业经营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应继续探索在抵押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综合开发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整合利用国家水利、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优先安排给运作规范、经营成效明显的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支持其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打开市场销路。

同时,对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的股东,入股土地产权关系较为明晰,相关部门在政策上也可考虑针对这些经营主体,优先试点土地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融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减少相关争议和矛盾。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蔡馨逸、李松、吕梦琦、徐海波、宋晓东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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