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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活土地权能推动山区扶贫产业发展(2)

2018-02-27 09:31:1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在不少贫困山区,激活农地价值要素的探索,并不仅限于土地股份合作,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完善农地价值评估体系,试点土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抵押融资等改革,让土地“死资产”变成“活资本”,壮大农业产业。

山区农地改革创新仍存瓶颈

记者在一些贫困山区调研发现,要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目前农地改革探索和政策创新上还面临不少难点。例如,部分地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时,也暴露出有些企业领办的股份合作组织,只是挂了个合作社的牌子,“农民股东”没有实际参与运营、决策和监督;有的经营组织名义上搞的“分红”实质上还是流转地租。

要推动土地流转,就要处理好承包农户与流转户之间的关系。但在一些基层,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边界尚不明晰,土地流转过程中利益矛盾的协调,仍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或政策说明。

在一些山区农村,土地高度零碎,生产能力低下,经营大户流转土地后,往往要打破田块界限,进行土地整治,才能方便集中生产、统一经营。但在此过程中,新型经营主体与散户之间还会出现矛盾。

2014年以来,重庆帝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了200多亩土地种植西瓜、火龙果,发展效益农业。“放活土地经营权,打破土地界限,建设水果生产大棚,是经营者应有的权利。但一些农户担心田坎被平整了,土地流转结束后,找不到自己的地块了,坚决不同意。”公司总经理吴培先说,现在不少种植大棚里还保留着农民一家一户的田坎,没法装水利喷灌设施,农业生产自然受影响。

此外,按照相关改革政策,允许规模经营主体以土地经营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融资。但在基层操作中,许多农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有的不允许大户“拿自己的地”向银行抵押融资;有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成了呆坏账,债权人进行处置时,也容易产生纠纷。

记者在西部某地走访发现,当地一葡萄种植大户以500亩土地经营权向银行抵押,因资金链断裂成为坏账。债权银行在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时,流转土地的农民就提出异议,认为“大户发生债务违约,不能拿自己的地去抵债”。

完善配套政策助推扶贫产业

在贫困山区,要进一步通过土地改革,壮大农业产业,推动扶贫攻坚,基层建议,要深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放活土地权能推动山区扶贫产业发展业化经营项目等改革试点,配套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让农民既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又可以降低失去土地经营收入的风险,重点把握好股权设置、股权量化、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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