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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速处置“僵尸企业”上市国企密集获相关补助(3)

2018-01-11 09:36: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2月,天津市国资委发布消息显示,2017年内,该部门分别与天津市高院、市二中院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座谈交流,协调配合,为765户企业打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

浙江省政府也表示,支持法院对“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缩短审理期限的工作:一般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简单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对于无任何财产或仅有少量财产且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2个月内审结。

支持“僵尸企业”按照破产企业退出对风险防控和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哪些作用?最高法民二庭庭长贺小荣曾表示,这些企业往往债务缠身、经营乏力,甚至还有连环担保、相互担保等债务,如果不及时有效清理,极易形成行业性、区域性金融危机。尽早使“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可以整体了结企业债务链条,一揽子解决由此形成的债务困局,消弭风险传导、防范系统性危机。

此外,破产程序提供了“破”和“救”的不同措施,可以双管齐下,既能解决“僵尸企业”淘汰出清问题,也可以对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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