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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速处置“僵尸企业”上市国企密集获相关补助(2)

2018-01-11 09:36: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岁末年初,有10多家上市国企陆续发布公告,宣布获得中央下发的“僵尸企业”处置补助资金。

康佳集团日前就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财政部拨付的8248万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补助资金。该笔预拨付的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本公司下属公司中处置僵尸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其中,约1073万元用于抵减公司已代垫支付并列支的员工安置费;剩余的约7175万元将列入其他应付款,逐步支付后续处置僵尸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费。

而另一家上市国企经纬纺机也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预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705万元,这笔补助将全部用于公司下属公司相关人员分流安置。

除中央财政直接下发补助资金外,不少地方还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完善“僵尸企业”员工生活保障问题。

河南省政府2017年12月下发的《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对省政府直接出资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首先通过企业自身资产变现解决,不足部分用划拨土地处置收益支付。

浙江省也提出,将“僵尸企业”退出需安置人员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除以上措施外,还有哪些方法能解决“僵尸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就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牛犁。他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功推进会对确保企业职工安置起到重要作用,一旦市场获得振兴,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就会得到改善,因为“僵尸企业”调整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将重新获得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与此同时,也要做好社会保障的兜底工作,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依法破产成处置重要方式

当前,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成为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僵尸企业”往往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和混乱的债务链条,一旦处理不善,将对防控金融风险产生负面作用。而按照破产法通过法院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是目前化解风险的重要方式。

1月8日,广州市中院通报的“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情况显示,在2017年该院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中,国有“僵尸企业”有161件,占总受理数的85%。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物资供销、贸易、服务业等行业以及钢铁、有色金属行业配套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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