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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做“二房东”预付数年租金 你愿尝试吗?(2)

2017-12-28 09:36:53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李先生担心的是,在房东、租户、银行、租赁机构四方参与的租赁模式下,如果发生财产损失等纠纷,解决起来比较麻烦。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由于涉及不同参与者,若合同难以维持,还需在法律文本上有新的创新。

“未必有很多人愿意尝试。”姜宝直言,因为,现在租房市场每年涨房租已成“惯例”,房子“存银行”后却三五年不能涨租金,临时解约还需付违约金。

“在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房东若在合同期限内出售房屋,购房人需默认接受租赁协议,难免会让房子变得‘不好卖’。”姜宝说。

  资料图:图为成都城区一角,太阳正从东方升起。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银行的闭环生意 房租也可从银行借

与“存房贷”相呼应,建行的“按居贷”则是针对承租人租赁消费推出的贷款产品。

根据建行此前公布的产品信息,针对租客的纯信用贷款,“按居贷”享基准利率,租客的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年收入的2倍,保证贷款额不超过个人年收入的3倍,额度最高达100万元,贷款额度期限最长可达10年,最快1个工作日放款。

“为防范贷款变成买房首付,建议加强对钱款走向的监管,甚至可作为房租直接汇给长期租赁机构。”姜宝说,银行目前倒是可通过“按居贷”和“存房贷”的衔接来降低资金风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提醒,“按居贷”等金融产品需要银行加强审核,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等骗贷风险。

“租房应量入为出,通过贷款租房非常不理性。”张大伟说,租房所需的资金量级和买房不是一个意义,租房都要靠贷款的话,其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结构就比较成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过度消费。

  北京市亚运村北辰附近某小区楼外景。中新网程春雨 摄

看好住房租赁 银行纷纷大手笔进入市场

虽然目前住房租赁领域存在个人出租期限短等问题。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住房租赁行业将是房地产市场未来一个重要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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