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银行做“二房东”预付数年租金 你愿尝试吗?

2017-12-28 09:36:53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住房租赁领域的创新接连不断。继官办租赁平台、信用免押金租房等出现后,一些银行也开始探索新型住房租赁金融产品,银行做起“二房东”的背后,租赁交易将迎来哪些新体验和问题?

资料图:台州玉环一名小伙展示自己通过当地租房平台找到的房子。中新社记者 王刚 摄

房子也能“存银行” 可一次性获数年租金

12月中旬,中国建设银行针对房东(出租人)推出“存房贷”,意味着房子也能 “存银行”了。

建行广东分行将“存房贷”分为三部曲:房东将自己的住房租赁权出售给建行,建行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比如,5年租金为50万一次性交付给房东;然后,建行将房源交由专业租赁运营机构出租。

“房屋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租赁交易将前三项权利转让后,银行扮演了‘二房东’的角色。”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宝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若合同约定合规合理就具备法律效力,转让一定期限的租赁权并不违法。

多位业内人士均向记者表示,此类项目应选取人口净流入的一线城市切入,先试点、再推行。据媒体报道,该建行“存房贷”业务2018年1月8日率先在广州推出。

  资料图:北京某小区门口摆放的房屋租售广告。

个人房东愿不愿尝试,看租金的吸引力

对于银行的这类“存房贷”,在北京海淀区有一套两居室出租的房东李先生对记者表示,如果起初设立的租金没吸引力,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类似产品很难有市场。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报告显示,一线城市租金指数均在2004年5月至2016年11月的时间段内总体表现为上涨。58同城租房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年度人均月租金价格同比上涨16.7%。

“目前不明朗,不大愿意尝试。”他说,“北京租房不发愁,未来三五年不涨房租不划算;更不想把房子交给机构,弄个统一装修什么的就麻烦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