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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时代老板跑路 谁该为培训贷买单?(4)

2017-12-25 09:15: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新《民促法》规定,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需要先到教育部或人社部办理办学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学资质问题由教育部或人社部监管,其他经营问题由工商部门监管。

然而,存量的无证教育培训机构依然面临着身份不明、监管界限不清的尴尬局面。尽管新《民促法》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身份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由于政府监管的配套制度并不完善,监管制度难以落地。

“选择了严管,但严管的措施尚未解决。办学许可证的审核与批准工作量巨大,政府的监管力量还未跟进。”吴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吴华认为,政府过去更多是通过行政监管、提高准入门槛的方式,对教育培训领域进行规范。但信息披露则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管理方法,政府可以建立信息平台,强制要求教育机构公开证照情况、以往业绩等。

同时,他还认为,在政府披露信息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当有风险意识,并意识到,并非所有的纠纷都是机构诈骗。消费者需提高信息辨别的能力,通过各类信息做出合理的判断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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