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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供港”商标 晨光与温氏翻脸(3)

2017-12-12 09:14: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银良则认为,根据新《商标法》第5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这种前提下,“如果‘供港’属于行业约定俗成,且未进行商标使用,仅用来描述产品本身的特点、销售渠道,又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那就属于正当使用,不对原商标构成侵权。”

  品牌困局 独占“供港”商标 业内存争议

晨光与温氏的“供港”商标之争也引发行业追问:今后供港食品企业能否使用“供港”字样进行宣传?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显示,晨光乳业与温氏乳业均已取得出口食品备案资质。其中,晨光乳业备案产品为生乳,主要出口地区为香港。温氏乳业则有两家备案工厂,备案产品为鲜牛奶、巴氏杀菌乳等,出口地区为香港、澳门。

而目前已经取得备案资质且向香港地区出口的食品企业共有1763家。其中,对应晨光注册的29类、32类的供港企业约有127家,乳制品供应企业为38家,包括蒙牛、辉山等;饮料企业则有89家,包括汇源、娃哈哈等。

根据晨光乳业所发起的维权主张,上述供港“同行”如果不经过晨光乳业授权将无法在产品上使用“供港”等字样进行宣传。

“这事(晨光起诉温氏)很无厘头,‘供港’本来就是一个行业通称,但现在抢注商标不让同行用,未免有点不公平。”一家供港广东食品企业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供港”品牌应当属于行业公有,而不应该属于某家独占,“你见过谁把Made in China注册成商标的?”

曾参与供港项目的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从行业沿革等历史背景来看,“供港”属于一个行业的名称专用权,并非某家企业独有。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内地食品企业经过外贸部门认定后,可以登上著名的“三趟快车”供应港澳市场,因此就有了“供港”企业的通称。

资料显示,供港食品的历史可追溯到1962年,当时形成了由上海、郑州、武汉三地始发的供港澳“快车”,经深圳运抵香港,已形成一套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单位主导的“供港食品监管体系”。

“当时供港市场的政治性大于商业性,入选企业大多由政府指定,所以也一直没有相应的公用品牌建设等。但最近几年开始,供港食品市场不断饱和,大量企业开始转向内销,因此出现了品牌商业纠纷。”洪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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