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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遇押金窘境 诚信之困谁来买单?(2)

2017-11-28 18:08:32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竞争激烈,难改两家独大

自从摩拜全面接入微信背靠腾讯,ofo入驻支付宝背靠阿里巴巴之后,共享单车已不再单纯是"彩虹车"之间的较量,已然变成摩拜和ofo的双寡头之间的"较劲",留给其他平台的机会越来越少。来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仅有ofo小黄车与摩拜率先完成了E轮融资,其余多数共享单车平台处于A轮或天使轮阶段。

在首家共享单车悟空单车退出市场之时,就有资本市场分析师指出,基于互联网概念的共享单车模式,必须砸钱抢市场做规模,而共享单车行业头部集中效应太严重。对于小公司而言,共享单车行业面临残酷竞争,小公司资金不足,规模做不起来,后起的单车品牌成长空间并不大,类似悟空单车遭遇的企业还将出现。

"我们公司很小,但我们的失败对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悟空单车创始人雷厚义说,"其他一些小公司看到我们的结局之后,也许会觉得行业的拐点到了,要么开始退出,要么开始找后路。"

比达咨询发布的《2017年第1季度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ofo、摩拜在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51.9%、40.7%,留给其它单车品牌的市场仅有可怜的7.4%。今年6月,ofo投资人朱啸虎曾向媒体表示,"下一步将把小的公司全部清掉,最后留下两个PK。"

  共享单车行业市场占有率

三、前瞻--共享经济如何解决押金难题?

伴随着共享单车的诞生,巨额押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今年8月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到目前为止,仅共享单车行业的存量押金规模近100亿元,加上共享汽车及各类物品租赁,整个共享经济领域的存量押金规模预计在150亿左右。

如今共享经济程呈"退潮"之势,烧钱热潮过后,押金问题浮出水面。对于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在新业态的开端没有考虑周全,没有为企业退出制定合适的政策。

法律层面看"押金"

押金问题成为共享单车"烧钱"过后的严重"后遗症"。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意味着部分消费者将为这场共享浪潮埋单。在法律层面,我们不禁要问:押金的性质是什么?押金的所有权属于谁?押金的使用权由谁决定?如果不归还押金,共享单车企业的开办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押金的所有权属于用户,"物权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告诉记者,"就好像我欠你钱,还钱之前把手机押给你,这个手机的所有权无疑是属于我的。押金的性质也是如此,类似于一种质押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亦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即是说,保证金是"特定化"的金钱,是债权的担保。

孟勤国则告诉记者,不仅押金属于用户所有,而且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后也不能将其用于经营,只能留用来退还用户,或进行保本理财。

那么,押金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孟勤国认为,"这由用户与共享单车企业协商决定,如果没有协商,则应遵从交易习惯,也就是归共享单车企业所有。类似于住户租房时押三个月的房租,等退租时,房东一般只退回三个月房租,不会连利息一起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共享单车企业使用了押金,比如用于向自行车生产商购买车辆,"自行车生产商作为善意第三人,无需承担用户损失的责任,因为它与共享单车企业交易时,没有能力分清哪些是用户的押金,哪些是共享单车企业的自有资金。"孟勤国说。

孟勤国认为,由于一辆单车可以对应若干账号,因此共享单车收取押金存在放大效应,具有金融属性,应由第三方监管。他指出,"现在共享单车领域面临的押金安全问题类似于十几年前我国的股市,那时股民的钱都存在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如果挪用、亏损了,股民的钱也就可能损失掉了,后来国家采取了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就解决了问题,就是股民的钱由第三方银行监管,证券公司不能随意动用"。

  部分共享单车企业所收取的押金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记者,用户与共享单车企业签订合同以后,如果用户申请退还押金,企业不退,企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他介绍,即使共享单车的用户协议中没有约定如何退还押金,但当共享单车企业不能履行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合同法要求退还财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如果共享单车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之后,为了归集用户押金,仍不断加大车辆投放范围及数量,且不对线下车辆予以管理维护。那么,这种"只投放不管理"的行为,就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倾向,涉嫌集资诈骗罪。李俊慧还认为,当共享单车企业自有资金总额不足以偿付用户押金时,共享单车企业挪走用户押金用作它途且不予归还,就涉嫌构成侵占罪。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看,市场上出现押金安全问题的共享单车企业的从业者尚难构成集资诈骗罪,"因为前期他们毕竟投放了单车,从事了经营。"《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彭新林也认为侵占罪是共享单车企业开办者重要的刑事风险,"这个罪名的特点是把合法持有转变为非法所有,这涉及共享单车企业开办者的主观心态的转变。"

认清市场规律,避免盲目竞争

从共享单车"攻城略地"般地抢滩一二线城市市场,到现在多家共享经济企业倒闭后引发的押金退款难题,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下共享经济领域盲目跟风的"创新之困"。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O2O部助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互联网创业项目前期主要依靠投资资金维持运作,待模式基本成熟后形成稳定的现金流最终实现盈利。而这是基于市场合理竞争的前提,无论是外卖补贴大战、网约车补贴战还是现在的共享单车等项目,都是盲目竞争的表现。

陈礼腾表示,以共享单车为例,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时间较晚、实施力度还不够的背景下,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将用户押金作为重要的应急资金储备,在畸形竞争环境下,某些企业会采取铤而走险"搏一把"的策略,一旦"搏输了",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业内观察人士指出,创业者们应该从当下共享经济的押金风波中吸取教训。在项目规划时更多地着眼于技术引领,而不是一窝蜂地模式抄袭,然后妄图靠资本和铺摊子来占领市场,资金跟不上后,打起押金的主意。

  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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