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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城市:房地产长效机制何处着力(2)

2017-11-22 15:03: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

从需求侧出发,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在供给侧进行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正在从更大的层面展开统筹

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的奋斗梦想。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城市“夹心层”和弱势群体来说,如何让他们居者有其屋,更是着力的重点。

“流动人口是我国特别是特大城市中最大的住房困难群体。2016年,中国流动人口的整体规模大概是2.4亿,约占城镇人口的30%,而这些人主要集中在特大城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叶裕民指出,租住城中村私人住房是特大城市流动人口住房的主要形式。然而,传统城中村改造模式面临3大难题,一是排斥性改造,没有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居住和发展需要,不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共空间不足,特别是生活类和文化类公共空间缺乏,没有形成现代城市居住区相匹配的人居环境;三是交易成本高。随着城中村的改造,流动人口只能不断向外搬迁扩散,越住越远。

“这些流动人口到底能住得起什么样的房子?我们主要还是要通过市场解决。几千万人不能完全靠保障性住房,政府有心但没有这个能力。”叶裕民表示,对广东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发现,他们对住房的可支付能力实际上是分化的。她给出的方案是,以城中村改造为抓手,为大城市流动人口提供“二二四二”的供给结构。具体来说就是,20%的高收入外来常住人口自行购买或租赁住房;20%中低收入单身者居住企业或开发区的职工宿舍;40%中低收入者通过包容性城中村改造,租住农民提供的合法的可支付健康住房;20%低收入者依赖政府的公共住房,以最大限度降低特大城市市民化的公共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住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萍认为,从供给侧的角度讲,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这几个关键词之间是互相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从需求侧来看,意味着不同的群体可以有不同的定位、不同的选择。构建住房长效机制,要从更大的层面进行统筹,比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群之间。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决定,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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