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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城市:房地产长效机制何处着力

2017-11-22 15:03: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这一备受人们关注的表述,被再一次强调和明确。如何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等制度设计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也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

防控房地产风险不容有失

当前房地产调控进入“走钢丝”阶段。但这样的紧平衡不可能长期存在,任何一个富有弹性的系统,必然有冗余的调控机制,有识别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储备

随着房产价值在居民财产中的比例不断提高,专家普遍认为,加码房地产风险防控不容有失。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大量人口从中小城市流向大城市,只有少数十几个城市有持续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十几个城市的金融资产占我国所有金融资产的一半以上。“一旦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崩溃,也就意味着50%以上的金融资产中的70%突然就没有了,这个问题不容小觑。”仇保兴说。

这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张耀军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验证。张耀军指出,我国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吸纳的常住人口超过了总人口的50%,相比之下,中小城市的人口吸引力较低。随着大城市规模继续扩张,人口的聚集效应在未来会更加明显。他建议,建立住房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关注“房价泡沫城市”的风险防范和隔离。

“当前房价处在系统最脆弱的时候,高售租比、高房价收入比、高房价撞在一起,房地产调控进入‘走钢丝’的阶段。但这样的紧平衡不可能长期存在,任何一个富有弹性的系统,必然有冗余的调控机制,有识别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储备。”在仇保兴看来,削减房地产的投机和投资属性,降低金融杠杆等,是增强系统韧性的长期之策。增加低收入者住房供给渠道、丰富调控主体工具手段等是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基本途径。强化调控主体的灵活性、适应力和协调性,摆脱房地产投资和土地财政依赖症,则是防范房地产市场“黑天鹅”“灰犀牛”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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