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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破局:建立能耗限额标准(2)

2017-10-18 13:58:38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公共建筑的运营方不用花钱就可以增加硬件资产,还能获得节能效益。

办公类、教育类等公共建筑缺乏改造动力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北京现存面积1.7亿平方米的非节能公共建筑,对于节能改造企业,是否意味着巨大的市场和可观的利润空间?

东方低碳的运营人员通过电脑终端,监控酒店内经过节能改造后的整个供能、供水系统。 (《中国经济周刊》摄影记者 胡巍 摄)

前述大厦改造方上海东方低碳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低碳”)常务副总裁雷正榆对此并不十分乐观,他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节能改造不是一个暴利行业。对一栋建筑进行改造,不仅包括初期在设备方面的投入,还包括后期的运营维护和人力投入。以中关村的大厦为例,合同期为6年,而收回成本就需要3年。我们的利润仅仅来自于节能效益的分成,五星级酒店由于能耗较大,相比改造其他建筑,节能收益已经算比较高的了。”

雷正榆称,节能改造市场并不如外界想象得那么广阔。“北京市1.7亿平方米非节能公共建筑中,真正有意愿接受节能改造的并不多。以年营业额1亿元左右的高档酒店为例,其能耗支出每年在1000万元左右,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大约有200万元。但在6年合同期内,酒店每年获得的效益分成可能也就四五十万元,这笔钱对于他们而言不算什么。客观地讲,酒店也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不愿过多分心。”

雷正榆透露,酒店作为企业,有一定经营压力,在接受节能改造方面尚可获得一些收益,相比而言已经算是比较主动,更加缺乏改造动力的是一些公共机构,如机关、事业单位。“对于他们而言,能耗支出是一笔正常的开销,不需要像企业一样考虑经营压力,节能效益自然不会对他们有吸引力。而办公类、教育类等公共建筑,恰恰是单位面积电耗排名靠前的建筑,其实节能潜力更大。”

节能改造企业的困惑也得到专家的理解。清华大学林波荣教授认为,节能改造是一个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因此需要政府的资金引导和强制政策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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