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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能源汽车合资要“以我为主”

2017-09-26 11:02:0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方面,要紧握品牌这一战略资源。当初我们在设立合资公司时,把根本利益诉求放在了技术和产品引进上,忽视了品牌的重要性。几十年来,中外双方齐心协力把一些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较低的车型打造成为知名品牌,形成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溢价力,创造出了巨额利润,而一些曾经在国人心目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却被“雪藏”,甚至消失了,的确令人痛心。

品牌是企业硬实力和软实力的载体,更是两种实力的综合体现和外在表现。“没有自己的品牌,造多少车都是别人的辉煌”,新能源汽车更是如此。因此,在此轮合资中,中方一定要从更高的战略层面重视自有品牌的培育。须知,企业的竞争力是以品牌,而非简单以规模来衡量的。对于一家企业来说,缺少技术和产品或许是可以替换的,如果品牌出现大的闪失,损失则无法估量和弥补。

另一方面,要强化核心技术的掌控。得益于政府的强力扶持,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不仅产销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企业技术能力也取得了显著进步,部分产品性能已与国外先进产品不相上下。技术是产品的重要支撑,没有核心技术的突破,就不可能培育出革命性产品。因此,在合资中,对于包括电池、电机、电控等“三电”技术,以及充电配套、整车制造等重要技术,都必须“以我为主”,保持绝对主导。中方只有通过不断提升核心技术,与外方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形成具有自身优势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技术标准体系,才有可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真正掌握话语权,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和他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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