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北京交通委:共享单车使用周期为3年 每辆应有编码(3)

2017-09-19 18:01: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政府公示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并纳入行业信用系统

在承租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规范》规定承租人客户端应提供承租人在线登记注册和签订服务协议的功能;企业运营平台应建立承租人信用体系,说明加减分规则;应记录承租人违规停车等不良行为和承租人被执法部门处罚记录;对不满足信用条件和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承租人要采取措施,限制其租用车辆。政府组织对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公示考核成绩,并将企业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监管和行业信用系统。

企业应配置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

轨道站点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结合方式

为保障共享自行车停放秩序及调度需求,《规范》还对相关服务内容提出规定,并明确人员配置应满足要求包括:共享自行运营企业应配置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的要求;交通枢纽、轨道站点、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相结合方式。企业应当对共享自行车进行周期性整备,投入运营的共享自行车完好率应不低于95%。

企业运营平台应将相关数据上报到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

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应运用大数据为行业监管提供支撑

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交换方面,《规范》明确企业运营平台应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分析停放区设置需求和停放区车辆规模预测等功能,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到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规范》也对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中基础信息管理、运营监测、统计分析、企业考核、信用管理及数据交换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促进行业规范运行。

关于信息系统安全问题,《规范》规定了数据、存储、介质等信息系统安全要求,企业服务器应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承租人客户端、企业运营平台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规定。

《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遵循“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原则

就近灵活实现自行车停放区应设尽设

依据《导则》,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遵循“市级统筹,区级主责”的原则,由各区在综合考虑停车需求和场地实际条件等,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基础上,利用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机非隔离带、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就近灵活的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实现自行车停放区应设尽设。在停放区内,无论是共享自行车还是私人自行车,均应按照停放朝向,整齐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