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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改革新起点:租房时代将至 1998年再也回不去了(2)

2017-08-01 13:43:36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曾是1949年以后我国实施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好后,结合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员工居住,收取极低廉的租金。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房屋分配形式,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福利分房的弊端日趋严重。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铭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福利分房跟企业挂钩,给传统的国有企业带来极大负担。其主要弊端在于,住房不能买卖,“有需求无法满足,换工作怎么办?”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象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路正式启动。1998年3月29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住房的建设将要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政策,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整个房改方案已酝酿三年多,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一律改为商品化。”

当年7月3日,国务院进一步细化方案,以“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为核心,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至此,实行近40年的福利分房制度从政策上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

改革的初衷是什么?

“1998年是我国房地产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姚玲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停止住房福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从根本上推动了住房商品化进程。对于增加住房的有效需求,启动房地产消费市场,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在姚珍玲看来,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要先于全国。“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共识,上海引发了一轮房地产发展高潮。”一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大规模进入市场;二是,房地产企业数量迅速扩张;三是,房地产投资成倍增长,商品房开发和竣工面积直线上升。1998年之后上海房价总的来说都是处于上涨状态,带动了很多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