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政府将协调药品供需双方磋商定价 避免低价药遭遇招标死(5)

2017-06-29 09:15:47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表示,对于短缺药品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量价挂钩,适当调升价格,使药品生产企业既有合理回报,又确保医保的可承受性和可持续性。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磋商价格,有利于形成药品的合理价格。

陈竺表示,谈判议价或者磋价的政策基础是药物经济学研究。我国现在这个领域的教育、研究、施策各方面都非常薄弱。行业协会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应该迅速组织力量,认真研究短缺药品的成本构成和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药品价格差异,研究短缺药品调价以后医保和患者的家庭承受能力,从而在对药品招采和必需药品的价格调整进行政策指导时,能够做到循证决策,有的放矢。

目前,这项工作已在积极开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卫计委网站获悉,近日,山东省参加了国家卫计委药政司组织的短缺药品市场撮合工作,供需双方对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青霉胺片这2种药品与3家企业进行了市场撮合,最终形成了供货价格。

首页上一页...234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