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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协调药品供需双方磋商定价 避免低价药遭遇招标死(2)

2017-06-29 09:15:47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对于药品短缺的原因,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一些低价药品利润较低,药企生产动力不足。另外,还有(企业方面)想涨价的原因,先让市场“饿”一段时间,从而提高药品价格。例如中间商囤货涨价,或者几家生产企业联合涨价都属于类似情况。此外还包括药品平时日常用量小,生产企业较少,储备不足等原因。

“市场上有些低价药的生产成本是一块八,但是招标价只有一块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根本就不愿意从事生产了。”史立臣说。

针对企业生产动力不足这一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药品零加成政策实施,在减轻百姓看病负担的同时,由于一些地方配套补偿举措不到位等原因,使得公立医院倍感压力,甚至出现部分药企中标后不生产,即所谓的“招标死”、“中标死”现象。

有医药行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过低的中标价格可能会导致部分药品供求失衡,为此也需要注意低价环境下的药品质量出现隐患。

曾益新指出,药品招标价格低并不是一件坏事,首先反映出药品需求方希望尽可能拿到比较低的价格,来减轻医疗机构和老百姓的负担。尽管愿望和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是我们还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期亏本供应。

政府协调提出合理价格

本次出台的《意见》也将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曾益新表示,在这种时候,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由政府出面协调,搭建一个平台,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讲出他们的困难,大家经过磋商,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在这里起到“搭平台、促对接”的协调作用。

“《意见》中对政府的定位其实是一种新的机制,既不是裁判员,更不是运动员,有点像协调员。既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曾益新说。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表示,对于短缺药品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量价挂钩,适当调升价格,使药品生产企业既有合理回报,又确保医保的可承受性和可持续性。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磋商价格,有利于形成药品的合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