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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屏蔽部分用户价格评价 回应:评论价格不代表市场价(4)

2017-06-28 09:07:49      参与评论()人

专家:真实、客观的消费者评价应该完整反映

用户在电商网站的购物评价中,涉及到商品价格的有关内容,是否应当对其他消费者公开?在不同专家看来,这一点存在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一款商品的价格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随行就市出现波动十分正常。”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王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电商网站中商品的价格,不应当成为消费者知情权的一部分,“电商网站和商家没有义务向消费者披露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而电商平台考虑到商家的利益和消费者感受,屏蔽用户评论中涉及价格的相关内容,这种做法也可以理解。”

王健指出,商家在不同时期对于商品售价进行调整,是正常的经营行为;除非有证据能够表明,商家存在虚标售价、虚假促销等情况,那么就可能涉嫌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而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电商模式与一般的商业模式不同,是典型的口碑经济,消费者只能通过网上的有限信息去了解商品,因而用户评价属于消费者了解商品的重要途径和信息来源。

“只要消费者的评价是真实消费体验,没有恶意贬损他人的情况存在,就应当完整、真实的反映出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去耍小聪明,屏蔽其中涉及到价格的相关内容。”邱宝昌表示。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则指出,电商平台用户评价内容是否应当完全显示的问题,涉及到当前法律规范中的一个空白领域——当消费者的评价权与电商平台披露消费者评价的做法相冲突时,应当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我看来,电商平台应当保障消费者能够合法、公开评价商品的权利。只要消费者的评价信息不含有违法、违反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电子商务平台就不应当进行屏蔽。”张韬说,“同时,消费者行使评价权也应当尊重商家、电商平台的权益,如果消费者的评价中出现了虚构事实、恶意评价等情况,电商平台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这些评价内容的影响。”

张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已经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中,都对消费者行使评价权、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有着明确的规定;未来,消费者的评价权有望得到更加全面、切实的保护。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而电商法草案第56条更是明确,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

“用户评价是电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只有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共同建立一套公开、公正、透明的评价机制,才能长远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张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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