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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行业新政将至:共享汽车合法化 企业普遍支持(2)

2017-06-06 10:55:13    时代周报  参与评论()人

《征求意见稿》中认为,共享汽车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燕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规模化、网络化是汽车租赁业发展的根本所在,汽车租赁公司应当走出区域性限制,在全国建立汽车租赁网络,使各租赁网共享客户资源,从而降低风险,解决车源供应等问题。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鼓励公共场所为共享汽车提供停车便利,并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解决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停车难”问题,这一举措有利于共享汽车在一线城市发展。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停车费用是仅次于车辆购置的第二大成本,这一度成为共享汽车难以深耕一线城市的绊脚石。随着新政出台,共享汽车有望减轻这一环节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公众只要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就可从事分时租赁业务。在这之前,有不少主打P2P租车的租赁平台一直处于无序监管中,如今政策层面正式填补了这一空白。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陈小鸿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不是简单地为了鼓励共享汽车的发展,而是新事物的快速发展需要适当的引导和监管。她向时代周报记者强调,共享汽车作为城市交通出行的补充,应该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而发展。

“我不认为共享汽车的出现会增加交通拥堵的程度,但是它也不太可能让大部分人放弃购买小汽车的意愿。”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陈小鸿表示,在欧洲和美国,汽车是家庭最主要的出行方式,因此汽车租赁的发展非常成熟,但在国内这一情况并不存在,她认为对共享汽车应该持较为中立的态度去看待。

企业普遍支持

在企业层面来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没有引起太大震动,相反与网约车新政相比,此次指导意见并不存在太多具有争议性的条款,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

Gofun出行负责人谭奕就表示,他们渴望并支持相关规范的出台。“目前Gofun出行已经在16个城市开通,车辆数突破1.2万。预计到今年年底,Gofun将覆盖全国20多个城市,车辆数达1.5万。有了政策的引领,我们有更大的信心在保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城市覆盖,不断进步,引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