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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行业新政将至:共享汽车合法化 企业普遍支持

2017-06-06 10:55:13    时代周报  参与评论()人

汽车租赁新政将至共享汽车驶入规范时代

时代周报记者陆一夫发自广州

在网约车新政结束了过渡期后,以共享汽车为首的汽车租赁行业也迎来了新政落地。

6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在《征求意见稿》中,共享汽车占据了较大的篇幅,而且政府对其持“鼓励发展”的态度。《征求意见稿》主要由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鼓励分时租赁发展、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内容组成,其中明确表示私家车不能加入到汽车租赁服务中,除非将其车辆性质更变为“租赁”,同时需要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共享汽车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但共享汽车与大容量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相比,其仍是一种非集约化的出现方式,应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和汽车保有量等实际情况。

据公开资料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6000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达到20万辆,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高达18%。其中,分时租赁企业有40多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毫无疑问,政策层面上的肯定,对共享汽车而言是利好消息。不过,在使用频次达到一定程度前,共享汽车的问题更多地在于如何突破盈利瓶颈。无论是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还是一二线城市的停车费,成本高昂的问题至今仍压制着共享汽车的生命线。如何破解目前的盈利困局,仍需要进行更多探索。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陈小鸿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一种新的出行方式出现,都应该建立在合理的成本之上,共享汽车公司不应该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忽视经济规律盲目进场。

共享汽车合法化

作为近年伴随着网约车而勃兴的新鲜事物,共享汽车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成为主角意义重大。除了明确提出鼓励分时租赁外,共享汽车的社会意义也得到政策层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