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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培训起纠纷咋维权?逾6成纠纷涉及体育类科目(3)

2017-06-05 10:40:01    北京晨报(北京)  参与评论()人

对于教育培训合同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当事人既可以起诉违约,也可以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不过,选择违约责任较难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违约责任只赔偿“可预见的”合同利益,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10岁以下的孩子发生人身伤害,除非举证证明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法院会首先推定教育培训机构具有侵权责任。而10岁以上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培训机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有过错承担责任。

在赔偿方面,侵权诉讼有精神抚慰金赔偿,而合同纠纷就不存在。如果孩子在培训中受伤磕掉了牙或者面部有小的损害,家长认为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可选择侵权诉讼获得精神抚慰金赔偿。

法官特别提醒,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降低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标准,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发生人身伤害案件后,家长要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过错。

哪些维权不支持?冲动消费后悔承担违约责任

除了教育培训机构违约,也有少量纠纷源于学员单方违约,而此种情况多为学员“冲动消费”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而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市二中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学员家长听从导购员的宣传后,给孩子交钱报了一个体育培训班。但她带着孩子第一次上课时,发现训练场地是封闭的,没有窗户,于是有点后悔报名,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学费。但该家长签约交钱的前台与训练场相隔很近,当时完全可以去现场查看。该家长没有进行充分考察义务就冲动消费,导致事后反悔,构成违约。

让邢述华法官印象颇深的是,有个学生家长为了让孩子中考取得好成绩,报了很多科目的课外补习班,孩子的课外时间全部被补习班占满。结果,孩子上了一段时间后再也不愿意去。家长无奈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交的费用,但因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冲动消费的背后,是家长个人意愿强加给孩子,或自己未达成的心愿强通过孩子来实现,也是攀比心理造成的。”

哪些条款须预防?回避模糊语句了解学费概念

市二中院提醒,在给孩子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对机构进行资质审查,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办学许可、教师资格、相关授权手续等。要提前做好调查,“试学试练”,了解清楚场地和师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