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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乡村旅游:融资难问题长期困扰 众多问题亟待理清(2)

2017-06-05 09:22:49      参与评论()人

在督促地方政府完善休闲农业的发展方面,《通知》相应提出,要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自办、入股等方式经营休闲农业的政策;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融资难一直是农业项目的一大问题,在此前的多项政策后,本次文件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上予以完善。《通知》要求,在财政政策上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金融政策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扩大信贷额度,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去年9月,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休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达33亿,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就农业部最新公开的数据看,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营业收入已超过5700亿元,全国共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28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70个,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62项。农业部的评论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已充分彰显了其促进增收的经济功能、带动就业的社会功能”。但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同质化严重、管理欠缺、产业主体不清等,是农业部和地方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

休闲产业的主体亟待理清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说,目前休闲农业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产业主体是谁。目前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休闲产业很容易会走向歧途。不能排斥农民,甚至农业,反而以农民的名义套取国家财政支持。这种财政支持越多,离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越远。

“农民自己就能当老板的问题,为什么要去变成打工者呢。”朱启臻说,发展休闲产业需要政府的支持,适度资金支持。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就是谁是休闲农业的主体,现在的模式主要是地方政府引进资本公司,是资本下乡,基本上是景点的运作方式。这个模式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排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甚至用围墙将农民排除在外,这样的一个休闲产业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休闲产业,就是变成了一个人造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