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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曾卷入受贿案被指带罪上市 敲钟之日仍存疑(3)

2017-05-03 15:54:12      参与评论()人

彼时,当张曙光决心参选中科院院士的时候,戈建鸣来到北京对张曙光说,“需要钱的话,还是不要找别人”。于是,张曙光第一次向戈建鸣提出的具体数额是200万元。

戈建鸣十分慷慨,不仅很快拿给张曙光200万元,还许下未来说:“他觉得少,他让我别着急,再合计合计。需要多少告诉他。”意思是,怕张曙光嫌200万元不够。

根据庭审资料,戈建鸣说上述话有两层含义:其一,怕张曙光评选院士钱不够花;其二,也是在张曙光担任运输局局长的2006年,张曙光刚刚结识了一个情人,故此花销大增。

此后,2007年3月以及2009年元旦,戈建鸣又分两次给了张曙光600万元。

张曙光落马后,今创集团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彼时今创集团副总裁、戈建鸣之妻胡丽敏曾出面撇清,称“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张曙光在开会时结识,是行业内正常交往”。而事实上,除了被张曙光索贿800万元,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还曾行贿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22万元。这位老总在证词中无奈地表示,送钱是因为对方对零部件供应商有审批权力,他们不得不和铁老大“搞好关系”。

在张曙光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查实,在张曙光收受了戈建鸣的800万元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今创集团成为动车组辅助电源等配件的配套生产商及压低外方谈判条件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在戈建鸣担任今创集团总裁期间,负责集团公司的主要业务市场及全面管理工作,戈建鸣在证言中也表示,张曙光作为运输局局长在出谋划策、提供商机、订单采购方面提供了很多帮助。

在今创集团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到,2011年7月案件调查期间,戈建鸣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并持续在公司正常工作,至今不存在被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股权被司法机关冻结等情形,2011年至今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未受到案件的不利影响。

法律界人士则提出,是否构成行贿罪还要考量是否存在因收受财物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诸多情况,此外本案案情和背景复杂,虽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但仍存在隐患。

为获地铁采购订单被曝高管三次送现金

据记者得到的另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志侬,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杭州地铁机电设备采购、技术验收、前期勘测和设计、工程规划和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李某甲等七人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