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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楼市重启行政干预并不违背长效机制建设(3)

2017-05-03 10:11:0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要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就不能让住房完全市场化,要保证普通居民具有一定的住房支付能力,实现其“有产者”愿望,缩小因财产收益多寡而造成的收入差距、破解转型困境和“中等收入陷阱”。

基于此,住房市场必须是有限市场,有限市场则意味着购买资格、购买数量、贷款杠杆、再交易等等都要有限制,以实现绝大多数城市家庭基于居住需求、“有产者”愿望的诉求。

但凡楼市控制得比较好的国家,如德国、北欧诸国、新加坡等,事实上都存在着较为浓厚的行政干预,甚至还对房价和租金涨幅进行限制。表面看,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与市场化有违,但对于我国具有浓重公共产品特点的住房来说,从回归居住属性和“有产者”诉求来说,从缩小收入差距、破解转型困境和“中等收入陷阱”来说,不得不要在较长时期内坚持,这其实并不违背长效机制的原则理念。(作者李宇嘉为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