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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四年四地无证售楼 房企一哥为何总不守规则(3)

2017-05-03 07:32: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有上市房企内部人士表示,房企对拿地到销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而地方政府的审批速度,有时往往跟不上开发商的步伐,导致开发商不能如期拿证卖房,就会选择铤而走险打擦边球。

监管部门:无证售房实属违法

2016年10月1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无预售许可的房屋,严禁买卖。

而全国各地房管局也曾三令五申强调: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售房,是绝不允许的。“五证不全”就公开售房的楼盘一经查实,执法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国际金融报》报道中表示,按照常规,房企违规操作的多数原因是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违规销售。要取得预售证,会有很多条条框框,但在复杂的程序下,房企往往“等不及”。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房企在预售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也不会到监管部门去磨嘴皮,而是擅自销售楼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规定强调,“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订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