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上市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而非“收付实现制”会计准则,因而,贵州茅台即使收到经销商货款,也可以不立即确认收入。
举个例子。一家超市2017年4月18日卖了10万元产品,但其中有人“预付”3万元产品,过几天再来提货,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准则,超市就可以直接确认收入10万元,因为10万元已经到帐了。
可是,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当天超市只能确认收入7万元,其余3万元计入预收账款。
虽然预收账款没有立即确认收入,可是,贵州茅台确实收到了经销商打来的货款,这是真金白银。
如何查看?
就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
《财经啸侃》特约、独家撰稿人五谷君梳理发现,2016年前三个季度和2016年全年,贵州茅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约为464亿元和610亿元;
粗略计算一下,2016年第四季度,贵州茅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在146亿元左右,增幅在30%上下。
贵州茅台方面也承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本期销量增加及收到经销商预付货款。
2016年前三个季度和2016年全年,贵州茅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66.32亿和388.62亿元;
换句话说,2016年第四季度,贵州茅台营业收入约为122亿元,这就是销量增加。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第四季度,贵州茅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在146亿元左右,减去122亿元营业收入,还剩下24亿元左右,主要就是预收账款。
然而,上面已经提及了,贵州茅台2016年第四季度预收账款增加不过1.48亿元而已,还差出22.52亿元(24亿-1.48亿)。
正常情况下,预收账款最后主要确认为营业收入,但在会计准则上“何时计入”,存在一定操作空间,这也为部分企业调整收入埋下了伏笔。
另外,2016年,贵州茅台消费税额“突飞猛进”,也备受投资者质疑。
据媒体报道,有消息称贵州茅台通过做大消费税额,来降低2016年利润水平。
《财经啸侃》特约、独家撰稿人五谷君梳理发现,2015年和2016年,贵州茅台由于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额分别约为24.86亿和50.95亿元,增幅超过100%,令人咂舌。
然而,2016年,贵州茅台营业收入约为388.62亿元,其中基本都是酒类销售,相较于2015年326.6亿元相比,增幅不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