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终颁布 专家称新规力度不足跟不上市场(4)

2017-04-17 09:39:01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类似的疑问还有很多。如新《办法》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时,只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不是授权的经销商,单个店做出的承担责任承诺,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难有可信度的,期待通过这一点来打破4S店销售的单一模式很难行得通,新《办法》力度不足,政策仍滞后于市场。

“品牌授权模式下可靠的产品和配件质量、规范的管理和流程等等优势能否延续,是流通领域经营者能够赢得消费者的关键。”崔东树认为,新《办法》对于销售市场秩序的规定,对于厂家和经销商关系的良性发展尽管有益,但是对于解决当下汽车市场出现的问题,依然重在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