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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终颁布 专家称新规力度不足跟不上市场(3)

2017-04-17 09:39:01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汽车行业的产业链之长、利益链条之复杂众所周知,这也直接导致了过去数年《办法》迟迟不能出台。也鉴于此,新《办法》并没有“一步到位”地放开所有束缚,不少细则都是以留有余地的非强制性建议形式提出。

有经销商负责人就向记者反映,以前厂商授权的模式由主机厂从硬件、资金、信息全方位为经销商提供金融支持和客户管理系统等,尽管“锁死”了经销商,但由于供应链闭环也就从某种程度上保障了经销商的获客。现如今,尽管主机厂对经销商的控制权看似削弱,但经销商对于主机厂的博弈筹码实际上也没有显著增加。

比如,对于新规第二十四条提到的“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的相关表述,该经销商负责人就反映,该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且对汽车厂商没有有效约束。

他提到,目前国内的主要大经销商集团都经营多品牌4S店,如果某经销商准备申请某品牌的授权时,不主动在申请中承诺具备备件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汽车厂商可以不批准,这对于限制经营其他品牌的商品,完全没有效果。

而对于限定不合理经营场地面积这一条款,该负责人表示“什么叫不合理,量化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对于干涉人力资源等事项,前面有要求厂商对经销商人员提供培训的要求,厂商自然而然就会设置培训通过的条件来予以人为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