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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正式写入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018-06-29 09:15:3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在全部48项内容中,共有3条与金融领域的开放有关,分别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而在2017版负面清单中,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外资比例均为不超过49%。

此外,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被取消。

(一)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合资券商股比的政策限制已经扩大到51%。

4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同时宣布“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该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随后,多家合资券商积极行动。

行动最早的瑞银证券。5月2日晚间,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服务中心”的“审批进度”一栏出现“瑞银证券股权变更”的申请,状态显示“已获受理”。

随后,野村控股株式会社5月8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拟持股51%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申请。

而在合资基金公司方面,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在介绍“基金业对外开放安排何时落地”时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基金管理公司对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达到51%,不涉及对现有规则的修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已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新设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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