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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最终能通过CDR回A股的独角兽企业纯属凤毛麟角

2018-06-06 10:42:34      参与评论()人

从年初监管层频频发声“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的支持力度”,到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再到5月初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政策暖风拂面,补足了促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短板。和创新企业可以通过新股发行快速通道登陆A股相比,市场的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已在境外上市的独角兽通过发行CDR(中国股权存托凭证)回归国内市场上,在当前CDR配套规则还没出尽之时,已有不少人士预测谁将是首家CDR试点企业、试点规模有多大、首批试点企业有几家等问题上,不少人还将新经济与独角兽回归A股划等号,忽视了在过去几个月中资本市场已经在服务新经济方面践行的多项工作,实际上这些信号更值得重视。

过去一个多月,已有富士康(股票简称工业富联)、宁德时代、药明康德等新经济企业相继在A股发行上市或即将上市,在新政策还未出台前,这几家企业都是在现有规则下履行的上市程序,审核速度加快、募资规模缩水、战略配售出场、适当的发行节奏……监管层在服务新经济和考量市场承受能力之间进行着平衡,既不能伤害了新经济企业赴A股上市的热情,也不能让二级市场承压损害了投资者的信心。

截至目前,还未有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的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但尚未盈利的企业递交上市申请,若出现首例此类企业,监管层的发审动向将具有风向标意义,毕竟这类高新技术企业最需要资本市场“扶一把”。它们代表了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方向,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够获取成本低、稳定性高的资金,提升规范运作程度和品牌知名度,同时打开国际市场或对接更多的发展机会,同时,这些未盈利新经济企业有着巨大的市场增长空间,未来实现高盈利增长或者诞生出新一批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的合称)类型企业或“独角兽”的可能性较大,将这类企业推介登陆资本市场,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份参与分享新经济发展成就的机会,能够实现投融资双方共赢。以往我国部分优秀的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其利润来源主要在境内,而境内投资者却未能分享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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