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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怎么收?怎么卖?

2018-06-06 09:08:11      参与评论()人

为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职责,确保粮食食品安全,《预案》明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验收中发现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划转给地方政府处置,收购和处置费用可在本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并列入省级预算解决。

最近,小麦和稻谷主产区受前期低温、后期阴雨天气影响,部分粮食不完善粒超标,质量标准可能达不到国标三等及以上。中储粮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车造成不必要的奔波。

收储定点更严格, 收购资金必须直接支付给售粮者

为保证严格规范执行政策,《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参与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库点资质。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经营资格、信用记录、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必要的条件。同时,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去年,收购资金可以预付给委托收储库点兑付售粮者,今年《预案》明确要求,不再由收储库点代为支付粮款,而是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支付给售粮者。

《预案》细化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分解、落实和追究机制。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中储粮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粮农,在所有收购库点,都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农民朋友也可拨打“12325”热线电话或进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进行举报和投诉。

(原题为《今年小麦和稻谷怎么收?》)

关键词:粮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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