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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力挺企业上市:市财政给每家拟上市公司300万以内补贴

2018-05-25 09:33:03      参与评论()人

(五)完善上市挂牌扶持政策体系。出台更有力度、更加精准的上市激励政策,在办公用房、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本市区域股权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挂牌、融资、并购等方面的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北京证监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文资办、市科委、各区政府)

(六)推进上市公司全产业链发展。以本市现有产业园区为基础,拓展部分园区的特色功能,建设上市公司产业园,并提供资源及政策支持。打造上市公司产业联盟,吸引优势产业上市公司集群化发展,鼓励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在京落地,打造上市公司发展新高地。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境内外并购重组,推动科技、文创等高精尖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技术领先、质量过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上市公司提供并购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金融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文资办、市科委)

(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上市发展。设立北京企业上市发展基金,积极支持该基金及政府、社会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开发和人才资源等优势,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源整合的能力。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科委、各区政府)

(八)强化上市公司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监测预警,建立上市公司风险通报及协同处置机制,及时上报可能出现风险的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北京证监局、市金融局、各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九)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将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工作纳入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要及时沟通,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区政府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报送辖区内企业上市发展情况;北京证监局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情况,以及企业辅导备案、上市动态、上市公司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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