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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力挺企业上市:市财政给每家拟上市公司300万以内补贴

2018-05-25 09:33:03      参与评论()人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交易平台,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做好资本链,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企业股份制改造绿色通道。优化股份制改造流程,缩短改造周期,降低改造成本,依法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土地使用、产权界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各区政府)

(二)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结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发展重点,动态筛选符合产业定位、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一步完善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北京证监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文资办、市科委、各区政府)

(三)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做好企业上市辅导备案和验收工作,引导拟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指导企业借助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规范改制、投融资对接、并购重组等。依托交易所上市培育基地开展上市挂牌培训,实施科技、文创企业上市培育“双百工程”。(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北京证监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市文资办、市科委、各区政府)

(四)加强上市资金补贴支持。市级财政给予每家拟上市企业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补贴。境外直接上市企业的上市资金补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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