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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股东大会沦为“少数人游戏”,“小散”的权利如何保障?

2018-05-21 09:21:43      参与评论()人

中小股东行权难

中小股东缘何行权难?业界分析认为,“一家独大”是导致公众股东难以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治理的主因。

据悉,A股市场起步初期,曾经历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过高、可流通股份偏低的“一股独大”阶段。“国九条”颁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后,这一格局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创业板体量快速增长,“一家独大”成为不少民营上市公司特别是家族式企业的共同特征。

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家独大”,客观上有利于经营决策效率的提高,但也可能导致一手遮天、独断专行,甚至滋生财务造假、肆意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业界专家分析认为,由于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持股比例的高低决定了其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影响力的大小。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机构投资者少、散户多的特点,部分上市公司则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掌握大部分股权。“一家独大”的股权结构在股东大会演变成了“一言堂”。

另一方面,基于参会成本、专业知识、投资目的等方面的考虑,中小股东本身参会意愿不强。而部分上市公司无意或故意出难题、设障碍,令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散户参与股东大会行使权利难上加难。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举行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距离会议时间较短,一些公司则将会议场地设置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

根据媒体报道,2016年6月一汽轿车举行股东大会时,进会场前股东们被要求签署包含“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等内容的承诺书。参会股东以交易所未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签署,最终公司作出让步。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出现的种种不合理甚至违规现象,折射出当下中小股东处于弱势,其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的现状。

多环节存在提升空间

投服中心专家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集、召开、表决、信息披露等环节都存在提升空间。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利边界划分及分工协作安排,构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后续信息披露等行为能否规范有效地开展,检验着公司的治理水平。多位业内人士呼吁,股东大会存在诸多问题,需监管、自律、监督三管齐下进行纠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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