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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险第一大股东曾用非自有资金增资?银保监会这样问询

2018-05-11 09:22:0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实际上,在天津荣信与泰山金建因为代持而产生的纠纷案中,天津荣信就曾在庭审中称,泰山金建在收到1.78亿元后并没有打入长安责任险公司账户进行认购,而是进入长安担保公司账户,用于该公司认购长安责任险股份和支付公司贷款。泰山金建在2012年4月6日才将认购款支付至长安责任险,但是仅仅认购了1.05亿股份,而不是协议要求的1.5亿股。

银保监会此次问询函,还要求长安担保说明其与泰山金建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详细说明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的交集

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的名字还同时出现在了另一份判决书中。

5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18日作出的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9日,北京世纪华隆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隆”)委托北京百合幸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公司”)与长安担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长安担保向百合公司或其指定公司转让长安责任险股份0.6亿股,其中0.3亿股由北京林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公司”)持有,0.2亿股由大连运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运达”)持有,剩余0.1亿股由泰山金建持有;每股1.15元,合计0.69亿元。

之所以不直接将股权过户到百合公司名下,原因在于当时长安责任险正在筹划上文提及的增资扩股。长安担保指定将0.6亿股股份暂放于上述三家公司名下。

这表明,泰山金建曾接受长安担保的指定为其代持了0.1亿股长安责任险的股份。

股权关系混乱的长安责任险业绩表现一般,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长安责任险业务收入6.88亿元,亏损1.31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6%和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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