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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险第一大股东曾用非自有资金增资?银保监会这样问询

2018-05-11 09:22:0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5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条问询函。

这条问询函的缘起是有公众向银保监会反映了一个情况,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险”)的第一大股东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担保”)涉嫌在2012年4月的那次增资扩股中,利用非自有资金增资,并且还与长安责任险的第四大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

有意思的是,泰山金建刚刚在今年1月被保监会要求清退其在长安责任险2012年4月增资扩股中所认购的1.05亿股股份。如今3个月期限已过,长安责任险尚未公开披露泰山金建这些股权的清退进展。

一道是5月9日的问询函,另一道是1月11日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即清退泰山金建违规股权),两件事情都与长安责任险2012年4月的那次增资扩股有关,同时也都与泰山金建有关。

当时,长安责任险向14家原股东增资,最后却出现了原股东为其他机构增资代持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后来又演化成了委托人与代持人之间的纠纷,这些纠纷也暴露了此次增资过程中出现的多种违规注资现象。

长安责任险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的前十大股东。

泰山金建的违规代持与1.78亿元资金的去向

泰山金建的1.05亿股股份被要求清退的原因就在于,认购这些股份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同时也是为他人代持。

2012年3月29日,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原名天津海尔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4月更现名,以下简称“天津荣信”)签订协议,商定由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长安责任险1.5亿股股份(作价1.1元/股)并将所得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天津荣信,同时1.78亿元(相当于1.18元/股)股价款天津荣信提供。次日,天津荣信便向泰山金建支付了1.78亿元股权转让款,泰山金建从中赚取了1200万元的差价。

实际上,泰山金建在此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只有1.05亿股,但它同时与长安责任险的另一股东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化工”)签订了代持协议,由南通化工为其代持0.5亿股。

此次问询函之所以又提到了泰山金建,与其收到的天津荣信汇过来的1.78亿元款项有关。银保监会要求长安担保说明,上述1.78亿元资金是否汇入过其公司账户。如是,详细说明该笔资金汇入路径及最终去向,以及长安担保是否使用该笔资金认购长安责任险股权。

实际上,在天津荣信与泰山金建因为代持而产生的纠纷案中,天津荣信就曾在庭审中称,泰山金建在收到1.78亿元后并没有打入长安责任险公司账户进行认购,而是进入长安担保公司账户,用于该公司认购长安责任险股份和支付公司贷款。泰山金建在2012年4月6日才将认购款支付至长安责任险,但是仅仅认购了1.05亿股份,而不是协议要求的1.5亿股。

银保监会此次问询函,还要求长安担保说明其与泰山金建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详细说明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的交集

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的名字还同时出现在了另一份判决书中。

5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18日作出的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9日,北京世纪华隆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隆”)委托北京百合幸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公司”)与长安担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长安担保向百合公司或其指定公司转让长安责任险股份0.6亿股,其中0.3亿股由北京林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公司”)持有,0.2亿股由大连运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运达”)持有,剩余0.1亿股由泰山金建持有;每股1.15元,合计0.69亿元。

之所以不直接将股权过户到百合公司名下,原因在于当时长安责任险正在筹划上文提及的增资扩股。长安担保指定将0.6亿股股份暂放于上述三家公司名下。

这表明,泰山金建曾接受长安担保的指定为其代持了0.1亿股长安责任险的股份。

股权关系混乱的长安责任险业绩表现一般,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长安责任险业务收入6.88亿元,亏损1.31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6%和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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